2019年1月15日至16日,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并發(fā)表重要講話。
聯(lián)播+ 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
2月16日,《求是》雜志發(fā)表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文章——《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習近平在文章中提出,必須堅持實現(xiàn)黨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形成法律,通過法律保障黨的政策有效實施,確保全面依法治國正確方向。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曾多次圍繞黨“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四個方面發(fā)表重要論述,立意高遠、切中肯綮。央視網特進行梳理,以饗讀者。
立法
體現(xiàn)黨的主張和人民意愿
黨的政策是國家法律的先導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據和執(zhí)法司法的重要指導。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黨和法治的關系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具體講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2014年10月20日,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
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愿的統(tǒng)一體現(xiàn),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這就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xiàn)。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要緊緊抓住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完善立法體制,提高立法質量。
——2019年2月16日,《求是》雜志發(fā)表重要文章《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執(zhí)法
要給予支持和保護
執(zhí)法者必須忠實于法律。
——2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對執(zhí)法機關嚴格執(zhí)法,只要符合法律和程序的,各級黨委和政府都要給予支持和保護,不要認為執(zhí)法機關給自己找了麻煩,也不要擔心會給自己的形象和政績帶來什么不利影響。
——2014年1月7日,《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23頁
要推進嚴格執(zhí)法,理順執(zhí)法體制,完善行政執(zhí)法程序,全面落實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
——2019年2月16日,《求是》雜志發(fā)表重要文章《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制定和修訂了14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guī),出臺了一批標志性、關鍵性、基礎性的法規(guī)制度,有規(guī)可依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下一步的重點是執(zhí)規(guī)必嚴,使黨內法規(guī)真正落地。
——2019年2月16日,《求是》雜志發(fā)表重要文章《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司法
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優(yōu)勢。
——2015年3月24日,在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要更好堅持黨的領導、更好發(fā)揮我國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要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讓司法人員集中精力盡好責、辦好案,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公信力。
——2019年1月15日至16日,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要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制度安排。
——2019年2月16日,《求是》雜志發(fā)表重要文章《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守法
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zhí)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帶頭守法。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要發(fā)揮依法治國和依規(guī)治黨的互補性作用,確保黨既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又依據黨內法規(guī)管黨治黨、從嚴治黨。
——2019年2月16日,《求是》雜志發(fā)表重要文章《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領導干部必須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紀守法、捍衛(wèi)法治,厲行法治、依法辦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的能力,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實際行動帶動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2019年2月16日,《求是》雜志發(fā)表重要文章《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