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李滄區(qū)法院因一起 行人相撞案 的普法表述失實引發(fā)風波。案件原委系后方行人左右張望、快步前行時,撞倒緩慢轉身的前方行人致其十級傷殘。但法官在普法時誤將事實描述為 突然轉身 與 未保持安全距離 。隨著現場視頻公布與法院道歉,這場烏龍普法最終演變成一堂生動的法治公開課。
用案例故事普法雖有助于傳播,但若為追求通俗而扭曲事實、濫用非專業(yè)表述,實則是消解法律權威。此次法院的糾錯姿態(tài)值得肯定,但更應成為完善司法機制的契機。唯有確保普法內容與法律條文嚴絲合縫,當每份文書都能經得起字斟句酌,每次普法都能做到事實與法理嚴絲合縫,法治精神才能真正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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