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首次發(fā)布仲裁司法審查白皮書 |
時間:2024-09-30 20:38:19 來源: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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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常州中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首次發(fā)布仲裁司法審查白皮書和典型案例,助力提升仲裁公信力,統(tǒng)一司法尺度。 出租人洪徽公司與租賃人張某、居間人租機俠中心簽訂手機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張某從洪徽公司租賃10臺手機,以及租賃手機的價值、租賃期限、每日租金額等事項。但是張某按日支付三天租金后未再繼續(xù)支付租金,也未將手機歸還洪徽公司。洪徽公司因此向某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張某支付租金、違約金等,某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支持了洪徽公司的仲裁請求。張某不服,稱洪徽公司以手機租賃的模式發(fā)放高利貸,租金即是利息,請求法院撤銷仲裁裁決。由于案涉租賃合同約定了高額的日租金和違約金,費用之和遠高于案涉手機的實際價值,存在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可能性,常州中院建議仲裁庭重新仲裁。 常州中院民三庭法官助理
田怡:重新仲裁制度存在于撤銷仲裁制度之中,是以啟動撤銷仲裁裁決程序為前提的一種緩和的糾錯方法,通過建議仲裁庭啟動自行糾錯程序,不僅給予當事人一次重新救濟的機會,節(jié)省了司法資源,提高了爭議解決效率 此次發(fā)布的十大典型案例覆蓋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的全部類型,歸納總結了尊重當事人仲裁意愿、嚴格依據法定事由審查申請、尊重仲裁一裁終局等審查思路,充分體現了法院在有效司法監(jiān)督的基礎上,保持尊重和支持仲裁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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