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霞湖野泳之殤何時休? |
時間:2022-07-21 20:38:53 來源: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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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年的夏天,橫山橋鎮(zhèn)紫霞湖因野泳而失去生命的事件時常見諸報端。就在7月17日,一名小伙又在紫霞湖溺亡。悲劇不斷重演,我們在惋惜的同時不禁要問:紫霞湖野泳究竟何時能消失? 附近居民:從這里下去的,他們?nèi)齻€人來的,來了之后救生圈都給他了,他沒有帶下去,沒帶下去之后一跳下去,就沒有上來。 7月17日下午,橫山橋鎮(zhèn)紫霞湖發(fā)生一起悲劇。一名20多歲的小伙子和同伴相約來到這里野泳,結果下水沒多久就不幸溺亡。 附近居民:三批人來撈的,第三批人才撈起來,從這里下去的,從那邊撈上來的。 附近居民:已經(jīng)淹死了九個了,下去游泳的人都是外地人多。 而就在出事的第二天下午,記者在紫霞湖看到,仍然有不少人來這里野泳。王師傅是特地驅(qū)車40多公里從鄒區(qū)趕過來的,他的腿上還綁著專業(yè)工具。 游泳者
王師傅:潛水刀,防止水下有網(wǎng)或者有什么,人家下到網(wǎng)里去了,就是潛水的時候容易鉆進去。 湖旁的道路上停滿了各種車子,湖中無論遠處還是近處,都有很多人在游泳、戲水,岸邊還有好多人在觀望,儼然就是一個“水上游樂場”。 游泳者:天太熱了,我們就在邊上泡一下。危險的話我也不能帶孩子來游泳對吧,不去遠的地方(水深處),我們一直都在這里。 連線記者
丁可沁(實習):現(xiàn)在是下午的6點,現(xiàn)在室外溫度有三四十度,我們現(xiàn)在來感受一下這個水溫。我剛才摸了一下,這個湖水呢大概有20幾度,如果說再往湖中間去的話,那邊水更加深,這個水溫呢,可能它的溫差會更大。 事實上,這兩年紫霞湖每年都有悲劇發(fā)生,而溺水者大多是自認為水性好的年輕人。2021年7月20日晚上7點多鐘,一名21歲小伙在紫霞湖野泳溺亡。2020年7月31日下午,同樣是這片紫霞湖,一對親兄弟不幸溺水身亡。當時,哥哥20多歲,弟弟才18歲,家人痛哭不已。 市民:他們從河邊往下游,估計不會水性,越走越深,腳滑了,就有溺水的現(xiàn)象,然后另一個兄弟就去救,兩個人撲騰幾下,都沒上來。 而就在今年7月17日出事前一周,《生活連線》專門做過有關紫霞湖野泳危險的警示報道,可惜的是事與愿違。那么紫霞湖究竟兇險在哪里呢?接著來看報道。 連線記者
丁可沁(實習):我現(xiàn)在在橫山橋鎮(zhèn)紫霞湖這邊,我們可以看到路邊這個“水深危險
禁止游泳”的警示牌有很多,但是呢很多人還是熟視無睹,依然下河野泳。 紫霞湖其實也是武進冬泳協(xié)會的一個冬泳基地,每年入冬之后,一百多位會員會到此聚集冬泳。協(xié)會秘書長是明南介紹,紫霞湖形成于1996年,是滬寧高速公路工程留下的取土坑,平均水深4米多,最深處接近10米,水域面積約190畝。 武進區(qū)冬泳運動協(xié)會秘書長
是明南:紫霞湖南北長有350米,東西長有280米?;旧蠜]有什么岸坡淺坡,都是直接就是垂直下去的。 是明南表示,因為紫霞湖溫差大,他們下水都會采取漸進的方式,也就是先腳,然后下肢、腰部、胸口逐步入水,并要求隊員們結伴游泳,佩戴相關安全裝備。 武進區(qū)冬泳運動協(xié)會秘書長
是明南:你要下水就要帶好一個跟屁蟲、救生圈之類的,或者是要結伴不能單獨游泳,下雨天雷暴天氣也不能去游泳,特別熱的天氣你也不行,中午的時候太陽太大了,太熱也容易熱抽筋的。 很多人可能會認為,旁邊這么多人在游泳,如果真發(fā)生意外了,會有人救的。事實上,開放水域溺水的救援,可以用“九死一生”來形容。普通人發(fā)生溺水時間超過4分鐘以上,救回來的希望非常渺茫。 常州奧體戚墅堰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館救生員
蔣榴芳:我們也要看遠近,近的話,我們可以拋救生圈、救生竿,假如遠的地方,我們可以跳下去施救,然后拖帶,在自己能夠救援的情況下,才能救援。 武進區(qū)冬泳運動協(xié)會秘書長
是明南:超過安全距離50米,我們自己都不敢救。這是在這個二三十米的時候我們下去,還要判斷是小孩還是大人,老弱婦孺這許多。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一些“野泳者”認為紫霞湖環(huán)境好、水質(zhì)佳,還不用花錢。事實上,對于所有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來說,正規(guī)游泳館肯定安全,而且價格并不貴。 常州奧體戚墅堰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館是離紫霞湖較近的一個游泳館,既有初學游泳的小朋友,也有身姿矯健的游泳能手,大家在一池清水中享受清涼。這里每天上午9點到晚上9點半恒溫開放,還配置了寬大舒適的更衣室及熱水淋浴。成人單次游泳價格在25元,未成年人只需要13元,月卡年卡則更加優(yōu)惠。 常州奧體戚墅堰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館救生員
蔣榴芳:我友情提醒還是到我們游泳館來比較安全,我們游泳館有專業(yè)的救生員,我們救生員每年都要年審,有看著的,也有巡邏的。 對于野泳者,則多靠一聲吼。今年7月6日,宿遷市湖濱新區(qū)發(fā)布通告,規(guī)定“發(fā)現(xiàn)有未成年人私自或結伴相約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戲水、捉魚等情況,及時撥打舉報電話并教育制止的,經(jīng)核實后,每次獎勵
100 元”;7月10日,連云港也發(fā)布通告,將舉報未成年人野泳可獲獎勵的內(nèi)容列在重要位置,每次視情況給予 500
元以下獎勵。 用獎勵來降低未成年人溺亡風險,值得一試,事關未成年人安全的防線,仍需多方位筑牢。就像有網(wǎng)友調(diào)侃:“獎勵是不是應該由沒有看管好孩子的家長出?”作為監(jiān)護人,保護未成年人安全,家長責無旁貸,平時應結合學校、社會不斷宣傳普及的安全知識,從自身做起,引導孩子樹立安全意識。對于假期安全監(jiān)管更要留心,不要等孩子出了事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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