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22日電(王紫)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了《天津市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共包括新增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推動京津冀同城便利化、放寬個人與企業(yè)增量指標申請資格、完善小客車限購限行措施等11項舉措。
除文件中有明確施行期限的條目外,措施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2025年5月31日廢止,并將根據(jù)疫情防控需要適時進行調整。
具體來看,2020年內天津市將新增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配置額度35000個,全部以搖號方式配置;此外,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證的京、冀戶籍人員,可參加天津市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競價,競得指標后須在天津市購車。
此外,措施將放寬個人增量指標與企業(yè)增量指標申請資格。其中,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證的京、津、冀戶籍以外的人員,若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參與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競價,其所需在天津市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的期限調整為近12個月。
另一方面,措施還提出將設置小客車區(qū)域指標。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員在天津市購置小客車(不含面包車)可直接申領小客車區(qū)域指標。通過該類指標登記的車輛,不產生更新指標。但要注意的是,上述車輛工作日(因法定節(jié)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工作日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兩個時段,禁止在外環(huán)線以內區(qū)域(不含外環(huán)線)行駛。
同時,措施還在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推進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貨車、暢通二手車流通交易、推動汽車配套設施建設、加大金融服務支持力度、鼓勵企業(yè)促銷等方面作出了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