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已經(jīng)過了年后招工的高峰期,但還是有不少單位在招人的,在尋工作的過程當(dāng)中呢,咱們一定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喏,下面這位老兄就覺得自己上了單位的當(dāng),白白浪費了一年的時間。
吳曉明:應(yīng)聘以后 他剛開始跟我談的是3600元/月 單休 一個月以后 我第一次拿到工資 是拿了2000多元 他就跟我說試用期是這樣的 出勤一天100元 我以為轉(zhuǎn)正以后就按照他談的那樣待遇了…我說我怎么這樣核下來 出勤一天是120元。
吳曉明說,他去年2月份應(yīng)聘到一家公司開大型卡吊,因為講好的工資沒能夠兌現(xiàn),去年8月份,他向公司遞交了辭職報告,當(dāng)時老板韋堅強是這樣挽留他的。
吳曉明:這個工資待遇我不能接受 你讓我走吧 然后他就動員我 意思你安心在這里做 到年底兩三萬獎金也有可能的 結(jié)果到年底拿到6500元獎金。
承諾又一次落空,吳曉明也徹底失望佬咧,今年2月,他正式從公司離職個咧。他也想通過自己的經(jīng)歷給其他人一個提醒。
吳曉明:浪費我一年時間,我想通過你們媒體來警示廣大的勞動者 到任何單位去應(yīng)聘首先要保護好自己的勞動權(quán)益
那么,對于吳曉明的說法,公司又是怎樣的說法呢?當(dāng)天,因為老板不在公司里,記者通過電話跟他取得了聯(lián)系。
公司負(fù)責(zé)人 韋堅強:我們這里不光他一個駕駛員 還有其他人的 其他人怎么都知道是120元/天 就他不清楚呢 我招聘的時候都說了是120元/天 說得清清楚楚的 也不欠他工資和加班費 至于年終獎 我也可以發(fā) 可以不發(fā) 全是看效益的呀 又沒有合同明確注明 他辭職報告上的原因是個人原因 不是工資問題。
現(xiàn)在看來,當(dāng)初招聘辰光對于工資究竟是囊老說的,也講不清楚了。通過這個事體呢,大家也要吸取教訓(xùn),在找工作的辰光一定要有法律意識,和單位簽訂合同,把約定的薪資待遇等等都注明好了,這樣發(fā)生糾紛才不會空口無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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